⒈ 亦省作“薪传”。
引《庄子·养生主》:“指穷於为薪,火传也,不知其尽也。”
成玄英疏:“穷,尽也。薪,柴樵也。为,前也。言人然火用手前之能尽然火之理者,前薪虽尽,后薪以续,前后相继,故火不灭也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五四回:“风流云散,贤豪才色总成空;薪尽火传,工匠市廛都有韵。”
清陈康祺《燕下乡脞录》卷一:“闽中李文贞、蔡文勤二公重振龟山、考亭之绪,薪尽火传,理学大畅。”
清唐孙华《送门人时期五贡入太学》诗:“练川文笔旧称雄,太僕薪传应未烬。”
李大钊《再论问题与主义》:“这个口吻是根据我们四千年先圣先贤道统的薪传。”
《人民文学》1981年第5期:“晚年史録惊强记,勤学薪传勉后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