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揭牓”。
⒉ 张贴文告。
引《宣和遗事》后集:“康王与耿南仲连衔揭榜,召兵勤王。”
《明史·太祖纪一》:“揭榜禁剽掠。有卒违令,斩以徇,军中肃然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钦宗靖康元年》:“﹝师道﹞揭牓沿道,言种少保领西兵百万来。”
⒊ 张贴考试录取名单。
引宋孙奕《履斋示儿编·文说·声画押韵贵乎审》:“先生见卷子上书‘尽’字作‘尽’,必欲摈斥……云:明日揭牓,有喧传以为场屋取得箇尺二秀才,则吾辈将胡颜?”
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科场·甲辰科首题》:“今山阴朱相公主甲辰试,首题为‘不知命’章。初命题即约同事,必三段平做,不失题貌,始可抡元……既揭榜,则元卷殊不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