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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浩 zhāng hào

张浩,字巨源,西洛(今河南洛阳)人。以荫入仕,及冠未婚,后娶李氏。事见《青琐高议》别集卷四。今录诗三首。
  • 本名: 张浩
  • 别称:
  • 字号:
  • 所处时代: 宋代
  • 民族族群:
  • 出生地: 吉林四平
  • 出生时间: 约年
  • 去世时间: 约年
  • 主要作品: 戏李氏,咏未开牡丹赠李氏,咏未开牡丹赠李氏
  • 祖籍:
  • 关于张浩的介绍

    “张浩来信”事件

    “张浩来信”原文

    《人民日报》张浩来信:分田到户怎么搞农业现代化 1979-03-15 人民日报 第1版 专栏:来信 “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”应该稳定 编者按:我们向读者特别是农村干部、社员推荐张浩同志这封来信,希望大家认真读一读,想一想,议一议。当前,我国从南到北陆续进入春耕春播大忙季节。我们要在稳定“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”制度的前提下,认真执行各尽所能,按劳分配原则,搞好劳动计酬工作,把社员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,适时地、高质量地完成春耕生产的各项任务。 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,搞好劳动计酬工作,可以按定额记工分,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,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、统一分配和统一使用劳动力的前提下,包工到作业组,联系产量计算报酬,实行超产奖励。这里讲的包工到组,主要是指田间管理,这是坚持“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”的一种劳动计酬方法,可以使干部、社员从物质利益上关心生产成果,有利于克服平均主义。但是,这同“分田到组”、“包产到组”完全是两回事。人民公社现在要继续稳定地实行“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”的制度,不能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,匆匆忙忙地搞基本核算单位的过渡;更不能从“队为基础”退回去,搞“分田到组”、“包产到组”。我们认为,张浩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。 已经出现“分田到组”、“包产到组”的地方,应当认真学习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(草案)》,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,坚决纠正错误做法。吉林省南崴子公社的经验说明,只要群众真正了解了中央精神,都不会同意以作业组为核算单位的做法。至于在劳动计酬上采取哪种方法,还是要从实际出发,听取群众的意见,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。 最近,我到河南出差,在洛阳地区看到、听到一些有关“包产到组”的情况,介绍如下: 据有关大队、生产队干部和社员群众说,洛阳地区的不少县社,已经、正在或将要搞“包产到组”(也看到一个队正在酝酿分组)。即采取自找对象、自由结合的办法,把生产队分成若干个组,每组四十至四十五人,按每户六、七人计,约六至八户为一组。然后将生产资料,即土地、农具、大牲畜分到各组,包种、包产。有的社队还把生产队的库存粮食也按组分光了。他们说,这是第一步,下一步还要分田到户,包产到户。听说有个地方还召开了推行“包产到组”的现场会,会后县社催得很紧,责令快分,说这是调动社员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。我到的一个大队和十几个生产队,除个别队顶着不愿分外,其余都已经分开了。 干部和群众对此做法持怀疑态度,他们称这种组为“互助组”。他们知道我是在甘肃“省上”工作的,推想可能我会清楚,非常关切地向我打听:“分田到组、包产到组”是不是党中央的“新精神”?“上头”有没有通知?你们甘肃省这样搞了没有?河南省是不是各处都这样搞了?等等。 我没有看到和听到党中央有此精神或文件,就照实说了,并说甘肃省没有这样搞。他们听了很满意。有的还说:“我就想中央不会发这样的文件,肯定是咱们这里的土办法。” 我看农村干部、群众很关心这事,有意想听听他们的看法。我问了两个大队干部(一个支部副书记、一个支委),两个生产队干部(一个队长、一个保管员)和不同出身的社员。两个大队干部说:“现阶段人民公社的‘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’制度已经二十来年了,实践证明是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,群众也都惯了。分田到组、包产到组肯定会削弱和动摇队为基础。”他们表示很不理解“上头”为什么要让这样干。他们还说:“公社化刚搞起来时,吃大锅饭、一平二调,步子快了,那是错了。后来实行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,实际上是人民公社的形式、高级社的内容。再退到组,就又错了。” 两位生产队干部担心分田到组、包产到组以后,生产队将无法实行有效管理,生产计划、劳动调配不好做,现金、实物也不好分配,还可能带来混乱。他们说:“这个组产量是五百,那个组是四百,这个组工值是一元,那个组是五角,拉平分配肯定通不过,各分各的岂不是以组为核算单位了吗?用这个办法来调动积极性,我们看不中啊!”贫下中农社员直截了当地说:“这样分田到组,怎么能搞农业机械化、现代化?”一位六十来岁的富裕中农说:“这样搞也许能行,就是拖拉机可使不上了。”“拖拉机也包给个人。一台‘四○’拖拉机,一年向队里上交五千块钱。包给个人跑去了,还能使上吗?” 我认为:如果从便利管理,加强责任心着眼,划分作业组是可以的,在很多地方证明是行之有效的。但作业组只是一种劳动组织形式,象上述分田到组、包产到组的组,已不是作业组,而有点象一级核算单位了。现在实行的“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”,符合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,应充分稳定,不能随便变更。在条件不成熟时,轻易地搞大队核算,是脱离群众,不得人心的,会挫伤干部、群众的积极性,给生产造成危害。另一方面,轻易地从“队为基础”退回去,搞分田到组、包产到组,也是脱离群众、不得人心的。同样会搞乱“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”的体制,搞乱干部、群众的思想,挫伤积极性,给生产造成危害,对搞农业机械化也是不利的。那些干部、群众的怀疑和担心是有道理的,顶着不分是对的,应该重视并解决这个问题。 甘肃省档案局 张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