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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邵 xíng shào

(496—?)北齐河间鄚人,字子才,小字吉。邢臧弟。十岁能属文,有才思。文章典丽,既赡且速。仕北魏,释褐宣武帝挽郎。孝庄帝永安初,累迁中书侍郎。尔朱荣入洛,邵与杨愔避于嵩山。节闵帝普泰中,除给事黄门侍郎。为高澄所征,与温子升共为侍读。其后除骠骑、西兖州刺史,有善政。还都,历中书令、太常卿兼中书监,摄国子祭酒。授特进。有文名。富藏书,为北齐私家之冠。尝与杜弼共论名理,认为“神之在人,犹光之在烛,烛尽则光穷,人死则神灭”。有《邢特进集》明人辑本。
  • 本名: 邢邵
  • 别称:
  • 字号: 字子才
  • 所处时代: 南北朝
  • 民族族群:
  • 出生地:
  • 出生时间: 约公元496年年
  • 去世时间: 约公元561年年
  • 主要作品: 思公子
  • 祖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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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邢邵的介绍

    人物生平

    邢邵,字子才,小字吉少,河间郑人。生于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(公元四九六年),卒年不详。(北齐书魏收传云:“收少子才十岁。”据以推定邵之生年)十岁能属文,雅有才思,日诵万言,一览便记。有书甚多,不甚譬校,尝谓:“日思误书,更是一适。” 少在洛阳,承平无事,与时流专以山水游宴为娱。文章典丽,既博且速。他博览群籍,善于为文。年末二十,动公卿。常与阳固、裴伯茂等相唱。。每一文初出,京师为之纸贵,传遍远近。邢邵的文词宏远典丽,独步当时,时温子升为文士之冠,世谓之“温邢。”魏书以天才艳发后出,及温死,方称“邢魏”。 初仕魏为著作郎,累迁中书侍郎。尔朱兆为乱,邵避居嵩山。入北齐为黄门侍郎,国子祭酒。晚年,博览典籍,无不精通。 邵虽贵,不以才傲物。尝居一小屋,满置果饵,与宾客共啖内行修谨,亲戚雍穆。 邢邵是北朝的无神论思想家。邵著有文集三十卷,(《隋书志》作三十一卷。此从《两唐书志》及《北齐书本传》)行于世。

    政绩概述

    初入仕途,邢邵即为宣武帝元恪挽郎,除奉朝请,迁著作佐郎,深为邻军元所礼。 北魏自明帝以后,“文雅大盛”,后随尚书令元罗出镇青州,为府司马。 孝庄帝元子攸永安(528~530年)初,累迁中书侍郎,“所作诏诰,文体宏丽。” 进入东魏北齐,子才仍被重用,文襄在邺辅政时,征邢邵在第为宾客。除给事黄门侍郎,与温子升同为侍读。后因与文襄推荐的大臣崔暹不和,邵于是被疏,出为西兖州刺史。 邢邵在出任西兖州刺史期间,廉洁善政,执法严明,凡有贪赃枉法之事,都能及时处理。因此,辖区内社会安定,鸣冤告状的人很少。距州府五十里的定陶县令之妻,挟丈夫之威,强索民财,激起民愤。邢邵得知后前往追查,吓得她连夜逃遁。 但不久,邵因才名甚盛,尤明吉凶礼仪,于是复征为太常卿、中书监,摄国子祭酒,后因其子大宝少年而丧,忧伤过度,竟因此而卒。

    文学造诣

    因出身仕宦,受到良好的教育,故邵十岁便能属文。邢邵少年时期在无忧无虑的山水游宴为娱的生活中度过。到他倦于饮谑以后,才广读经史,“文章典丽,既赡且速,年未二十,名动衣冠。”? 邢劭擅长骈文,史称其“所作诏诰,文体宏丽”。又说“每公卿会议,事典故,劭援笔立成,证引该洽,帝命朝章,取定俄顷。词致宏远,独步当时。与济阴温子升为文士之冠,世论谓之‘温邢’”(《北齐书·邢劭传》)。 他现存的文章多为应用文字,辞藻华丽,讲究对仗。《北史》和《颜氏家训》都说他爱慕和仿效南朝梁沈约的文风。除骈文外,他也能作诗赋。《冬日伤志篇》中的尔朱荣诗现存8首,其中如《七夕》、《思公子》等,内容与形式均摹仿齐梁诗。他的《冬日伤志篇》较有特色,写到了北魏都城洛阳经尔朱荣之乱及高欢挟魏帝迁邺后的残破景象,以“遨游昔宛洛,踟蹰今草莱;时事方去矣,抚己独伤怀”作结,风格比较高古,情调也颇苍凉。 他的赋仅存《新宫赋》佚文一段,《艺文类聚》有著录,似是铺采□文的大赋。邢劭对文学有一些见解颇为可取。 他主张“自汉逮晋,情赏犹自不谐;江北江南,意制本应相诡”(《萧仁祖集序》)。他还说:“沈侯文章用事,不使人觉,若胸臆语也。”(《颜氏家训·文章篇》)这些议论都很有见地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载,邢劭集原有31卷,今皆散佚。明代张溥辑有《邢特进集》,收入《汉魏六朝百三家集》中;《北史·邢邵传》载有一篇《奏置学文》。

    人物评价

    邢邵因文才出众,官至中书监,摄国子祭酒,备受皇帝信任,每给大臣授职,都要听取他的意见。邢邵在出任西兖州刺史期间,廉洁善政,执法严明,凡有贪赃枉法之事,都能及时处理。因此,辖区内社会安定,鸣冤告状的人很少。距州府五十里的定陶县令之妻,挟丈夫之威,强索民财,激起民愤。邢邵得知后前往追查,吓得她连夜逃遁。 邢邵才高位显,但不自傲,对人无论贤愚,都能赤诚相待。他穿戴十分随便,从不追求奢华住宅,待客常在一间陋室。他豁达的性格和宽厚的人品,深得时人赞许。 邢邵生活的时代,由于最高统治者的提倡,佛教兴盛。但邢邵反对"神不灭论"。他鲜明地提出了"神之在人,犹光之在烛。烛尽则光穷,人死则神灭(北史·卷五十五·杜弼传)的无神论观点,在当时是颇具胆识的。然而却被驳倒,史称理屈,未然也。 邢邵因文才出众,官至中书监,摄国子祭酒,备受皇帝信任,每给大臣授职,都要听取他的意见。 邢邵才高位显,但不自傲,对人无论贤愚,都能赤诚相待。他穿戴十分随便,从不追求奢华住宅,待客常在一间陋室。他豁达的性格和宽厚的人品,深得时人赞许。 邢邵生活的时代,由于最高统治者的提倡,佛教兴盛,但邢邵反对“神不灭论”,在当时是颇具胆识的。据《北齐书·杜弼传》载,他还和杜弼争论轮回问题,他鲜明地提出了“神之在人,犹光之在烛,烛尽则光穷,人死则神灭”的无神论观点,这种观点具有朴素唯物主义因素。

    代表诗作

    年谱简表

    生平

    曾经在北魏、北齐做官,官至中书监(官名,与中书令职务相等而位置略高,同掌机要,为事实上的宰相),摄国子祭酒,授特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