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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舜陟 hú shùn zhì

胡舜陟 (1083~1143) 字汝明,晚年自号三山老人,徽州绩溪(今安徽绩溪)人,胡仔之父。大观三年进士。历官监察御史、御史、集英殿修撰、庐州知府、广西经略使,为秦桧恶,受诬下狱死。
  • 本名: 胡舜陟
  • 别称: 三山老人
  • 字号: 汝明
  • 所处时代: 宋代
  • 民族族群:
  • 出生地:
  • 出生时间: 约1083年
  • 去世时间: 约1143年
  • 主要作品: 感皇恩,渔家傲,为韵·万山回合处,泛歙溪用老杜诗青惜峰峦过为韵,秉烛赏梅·蜡烟青绕雪培堆
  • 祖籍:
  • 关于胡舜陟的介绍

    生平简介

    胡舜陟,北宋大观三年(1109)进士,调山阴县簿。历任会州、秀州教谕。改宣教朗,迁监察 御史。宋高宗即位后,转任朝清郎,以集英殿修撰出知庐州。任内修城池、备战具,安定地方,使庐州成为淮西储备州中唯一安定的州。 擢徽猷阁待制,充淮西制置使,临安知府,徽猷阁待制,京数路宣抚使,庐、寿镇抚使, 淮西安抚使。绍兴六年(1136)为广西经略,知静江府。七年以政绩封绩溪开国男,进封子爵 。八年上疏弹劾秦桧十大罪状,被秦桧指使御史中丞常同上奏罢免。十年,复任,进封新安伯,加封金紫光绿大夫、明国公。十一年十月,秦桧陷害岳飞,舜陟上疏为岳飞辩诬。十三年,转运使吕源与胡舜陟有旧仇,吕向朝廷诬告胡舜陟“受金盗马”,“讪笑朝廷”,秦桧乘机挟权报复,奏派大理寺官袁楠 、燕仰之等前往逼供。绍兴十三年(1143年)六月,胡舜陟死于狱中,归葬湖州归安(今浙江湖州)。妻江氏向朝廷诉冤,皇帝找洪文英查问究竟,洪文英说“胡舜陟很得人心,比之古代的良臣循吏无以为过”,后诏雪平反,诏赠少师。著作有《奏议文集》、《三山老人语录》、《胡少师总集》6卷等。 有子胡仔(元任)。

    词作选摘

    【渔家傲】 几日北风江海立。千车万马鏖声急。短棹峭寒欺酒力。飞雨息。琼花细细穿窗隙。 我本绿蓑青箬笠。浮家泛宅烟波逸。渚鹭沙鸥多旧识。行未得。高歌与尔相寻觅。 【感皇恩】 乞得梦中身,归栖云水。始觉精神自家底。峭帆轻棹,时与白鸥游戏。畏途都不管,风波起。 光景如梭,人生浮脆。百岁何妨尽沈醉。卧龙多事,谩说三分奇计。算来争似我,长昏睡。

    《宋史·胡舜陟传》

    胡舜陟,字汝明,徽州绩溪人。登大观三年进士第,历州县官,为监察御史。奏:“御史以言为职,故自唐至本朝皆论时事,击官邪,与殿中侍御史同。崇宁间,大臣欲便己,遂变祖宗成宪,南台御史始有不言事者。多事之时,以开言路为急。乞下本台,增入监察御史言事之文,以复祖宗之制。”以内艰去。 服阕,再为监察御史。奏:“河北金兵已遁,备御尤不可不讲。”钦宗即位,又言:“今结成边患,几倾社稷,自归明官赵良嗣始,请戮之以快天下。”遂诛良嗣。又奏:“今边境备御之计,兵可练,粟可积,独将为难得,请诏内外之臣,并举文武官才堪将帅者。”又奏:“上殿班先台后谏,祖宗法也,今台臣在谏臣下,乞今后台谏同日上殿,以台谏杂压为先后。” 迁侍御中。奏:“向者晁说之乞皇太子讲《孝经》,读《论语》,间日读《尔雅》而废《孟子》。夫孔子之后深知圣人之道者,孟子而已。愿诏东宫官遵旧制,先读《论语》,次读《孟子》。”又奏:“涪陵谯定受《易》于郭雍,究极象数,逆知人事,洞晓诸葛亮八阵法,宜厚礼招之。” 高宗即位,舜陟论宰相李纲之罪,帝不听。言者论其尝事伪廷,除集英殿修撰、知庐州。时淮西盗贼充斥,庐人震恐,日具舟楫为南渡计。舜陟至,修城治战具,人心始安。 冀州云骑卒孙琪聚兵为盗,号“一海虾”,至庐,舜陟乘城拒守。琪邀资粮,舜陟不与,其众请以粟遗之,舜陟曰:“吾非有所爱,顾贼心无厌,与之则示弱,彼无能为也。”乃时出兵击其抄掠者,琪宵遁,舜陟伏兵邀击,得其辎重而归。 济南僧刘文舜聚党万余,保舒州投子山纵剽,舜陟遣介使招降之。时丁进、李胜合兵为盗蕲、寿间,舜陟遣文舜破之。 张遇自濠州奄至梁县,舜陟使毁竹里桥,伏兵河西,伺其半渡击败之。又请以身守江北,以护行宫。帝壮其言,擢徽猷阁待制,充淮西制置使。范琼自寿春渡淮,贻书责赡军钱帛,舜陟谕以逆顺,琼乃去。 自军兴后,淮西八郡,群盗攻蹂无全城,舜陟守庐二年,按堵如故,以徽猷阁待制知建康府,充沿江都制置使。逾年,改知临安府,复为徽猷阁待制,充京畿数路宣抚使。寻罢,迁庐、寿镇抚使,改淮西安抚使。至庐州,溃兵王全与其徒来降,舜陟散财发粟,流民渐归。改知静江府,诏措置市战马。御史中丞常同奏舜陟凶暴倾险,罢之。 后十八年,复为广西经略。以知邕州俞儋有脏,为运副吕源所按,事连舜陟,提举太平观。先是,舜陟与源有隙,舜陟因讨郴贼,劾源沮军事,源以书抵秦桧,讼舜陟受金盗马,非讪朝政。桧素恶舜陟,入其说,奏遣大理寺官袁柟、燕仰之往推劾,居两旬,辞不服,死狱中。 舜陟有惠爱,邦人闻其死,为之哭。妻江氏诉于朝,诏通判德庆府洪元英究实。元英言:“舜陟受金盗马,事涉暧昧,其得人心,虽古循吏无以过。”帝谓桧曰:“舜陟从官,又罪不至死,勘官不可不惩。”遂送柟、仰之吏部。

    生平

    胡舜陟,北宋大观三年(1109)进士,调山阴县簿。历任会州、秀州教谕。改宣教朗,迁监察御史。宋高宗即位后,转任朝清郎,以集英殿修撰出知庐州。任内修城池、备战具,安定地方,使庐州成为淮西储备州中唯一安定的州。 擢徽猷阁待制,充淮西制置使,临安知府,徽猷阁待制,京数路宣抚使,庐、寿镇抚使, 淮西安抚使。绍兴六年(1136)为广西经略,知静江府。七年以政绩封绩溪开国男,进封子爵 。八年上疏弹劾秦桧十大罪状,被秦桧指使御史中丞常同上奏罢免。十年,复任,进封新安伯,加封金紫光绿大夫、明国公。十一年十月,秦桧陷害岳飞,舜陟上疏为岳飞辩诬。十三年,转运使吕源与胡舜陟有旧仇,吕向朝廷诬告胡舜陟“受金盗马”,“讪笑朝廷”,秦桧乘机挟权报复,奏派大理寺官袁楠 、燕仰之等前往逼供。绍兴十三年(1143年)六月,胡舜陟死于狱中,归葬湖州归安(今浙江湖州)。妻江氏向朝廷诉冤,皇帝找洪文英查问究竟,洪文英说“胡舜陟很得人心,比之古代的良臣循吏无以为过”,后诏雪平反,诏赠少师。著作有《奏议文集》、《论语义》、《师律阵图》、《咏古诗》等大多佚失,另有《三山老人语录》等,今存其裔孙胡培翚编辑的《少师总集六卷》。

    有子胡仔(元任)。